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颁布与实施,依托粤港、粤澳及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合作机制,逐步全面加强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共识。为了帮助有意向在中国香港地区(以下简称“香港地区”)发展业务的企业进行有效知识产权保护,本文详细梳理了香港地区的商标申请注册流程,并对申请注册中常见问题加以解读
目前在我国商标实质审查制度中,国家知识产权局常常以认为一件商标与他人在先商标近似为由,驳回该商标的注册申请,如何审查商标共存协议,避免法律风险,使企业今后能够顺利注册商标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从审查角度出发,探讨如何避免法律风险,使共存协议更加完善
上海如非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为被异议人)于2019年7月17日在第35类“广告宣传”等服务上申请了第39731767号 “RACE CHIP”商标(以下称为被异议商标), 该申请于2020年1月13日获得初审公告。另外,被异议人还在短时间内在多个类别上大量申请与其他知名品牌类似的商标
近日,我所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的《关于第36300760号“汴梁第一楼”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我国注册商标总量很多,位居世界第一,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商标恶意注册的情况层出不穷。这些恶意注册行为严重影响了商标注册的正常秩序,也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原则。为规范商标注册秩序、更好优化营商环境,我国持续加大对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打击力度
自2017年起,海关总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针对出口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代号“龙腾”。自开展此项行动以来,海关总署历年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案件及查获进出口侵权嫌疑货物的数量逐年攀升。2020年全国海关查扣进出口知识产权侵权嫌疑货物6.19万批、扣留侵权嫌疑货物数量5618.19万件。2021年,该两项数据分别为8.4万次、7100万多件。
申请人(安徽古井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引证在先注册的核定使用于第43类“古井”、第33类、“古井贡”、“古井”等商标对被申请人苏州言诺行天下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第32693190号“古贡”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所收到国知局下发的裁定书裁定:第32693190号“古贡”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2022年3月2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持续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通知》,将打击商标恶意囤积行为常态化后取得的成效作了总结,明确了以“囤商标”“傍名牌”为突出表现的商标恶意囤积和商标抢注行为,在此之中,明确继续打击的典型扰乱商标注册秩序的违法行为即包括:大量复制、摹仿、抄袭多个主体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较强显著性的商标或者其他商业标识的行为,最大程度防范和规制商标恶意注册行为
最近总有客户向小编询问了解一些关于商标方面的问题,那么今天呢,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了关于注册商标常见的问题,一起来瞧瞧吧。
企业是否需要注册第35类商标,具体注册哪些类别,要根据企业的各自情况,并听取专业代理机构的建议,做好品牌规划,选择一个最优的方式,为自己的商标品牌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