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争议投诉机制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手段,不容忽视。笔者结合工作实务,从域名、投诉机制简介、作用三个方面入手,对域名争议投诉进行梳理和研究,归纳出下文提及的对域名争议投诉机制的理解,与从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小伙伴一起讨论学习。
一、 关于域名
(一)域名的含义
域名,外文名:Domain Name,根据《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一)款规定,域名是互联网上识别和定位计算机的层次结构式的字符标识,与该计算机的IP地址相对应。
互联网,外文名:internet,指的是网络与网络之间所串连成的庞大网络,这些网络以一组通用的协议相连,形成逻辑上的单一巨大国际网络。传输控制协议是连接网络的重要协议之一,又称为网际互联协议,简称:TCP/IP协议,外文名:Transport Control Protocol/Internet Protocol,其层级结构分为应用层、传输层、网络层、网络接入层。
根据IP协议,所有连接到互联网的设备(包括计算机、手机和其他设备)都有一个唯一的编号,即互联网协议地址,简称:IP地址,外文名:Internet Protocol Address。IP地址是一个32位的二进制数,通常被分割为4个“八位二进制数”(也就是4个字节),例如,IP地址以32位二进制数展示时为:01100100. 00000100. 00000101. 00000110,转换为4个八位二进制数时,就是常见的IP地址形式:100.4.5.6。
IP地址便于计算机识别,但不易被人们记忆理解,于是人们设计出以字母、数字和符号构成的“域名”供人们日常使用,再通过域名系统(DNS,Domain Name System)将域名转换成对应的IP地址供计算机识别,相互映射,完成人机交互。例如,正理知识产权公司网站的网址是:https://www.janlea.com,网站的域名是:janlea.com,网站的IP地址:218.249.76.166。
(二)域名体系
域名由两组或两组以上的ASCII或各国语言字符构成,各组字符间由点号“.”分隔开,例如:janlea.com,janlea.com.cn,小度.中国、mi.中国。域名最右边的字符组称为顶级域名或一级域名、倒数第二组称为二级域名、倒数第三组称为三级域域名等,具体如下:
1、顶级域名,外文名:Top-level Domain,根据《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三)款规定,顶级域名指域名体系中根节点下的第一级域的名称。顶级域名分为三类:国家地区顶级域名,简称: ccTLD, 外文名:country code top-level domains,200多个国家都按照ISO3166国家代码分配了顶级域名,例如中国是.cn,日本是.jp等;通用顶级域名,简称: gTLD, 外文名:Generic top-level domain,例如表示工商企业的.com,表示网络提供商的 .net,表示非盈利组织的 .org等。新通用顶级域名,外文名:New gTLD,如通用的.xyz、代表“高端”的.top等一千多种。
2、二级域名,外文名Second-Level Domain,是域名权利人选择注册的名称,该名称一般是域名权利人的商标、商号或其他商业标识,是域名的主要识别部分。 例如:janlea.com是二级域名。
3、三级域名,外文名:Third-Level Domain,是在二级域名下设置的域名,表示主站下不同内容、功能或层级的网页网站。例如,“en.janlea.com” 就是正理知识产权公司的英文服务网站的三级域名。
此外,二级域名以上级别的域名,统称为子域名,外文名:Sub Domain,不在“注册域名”的范畴中,可以自行设置或者指令注册服务机构设置。相对概念。例如:en.janlea.com 是janlea.com的子域名。
域名的管理机构是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简称:ICANN,外文名:The Internet Corporation for Assigned Names and Numbers,其成立于1998年10月,是一个集合了全球网络界商业、技术及学术各领域专家的非营利性国际组织,负责在全球范围内对互联网唯一标识符系统及其安全稳定的运营进行协调,包括互联网协议(IP)地址的空间分配、协议标识符的指派、通用顶级域名(gTLD)以及国家和地区顶级域名(ccTLD)系统的管理、以及根服务器系统的管理。
(三)我国域名体系
1、我国互联网域名体系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调整后的中国互联网域名体系的公告(2018年第7号)规定,中国互联网域名体系如下:
(1)域名组成:各级域名可以由字母(A-Z,a-z)、数字(0-9)、连接符(-)或汉字组成,各级域名之间用实点(.)连接,中文域名的各级域名之间用实点或中文句号(。)连接。
(2)域名分类:在国家顶级域名“.CN”“.中国”之外,设有多个英文和中文顶级域名,其中“.政务”“.公益”顶级域名为面向我国党政群机关等各级政务部门及非营利性机构的专用中文顶级域名。
(3)二级域名:国家顶级域名“.CN”之下,设置“类别域名”和“行政区域名”两类二级域名,“类别域名”有9个,如:.gov.cn 适用于政府机构,.org.cn适用于非营利性的组织等。“行政区域名”有34个,适用于我国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的组织,如:.bj.cn适用于北京市等。
2、我国互联网域名现状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于2024年8月29日发布的第5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
(1)互联网行业保持良好发展势头,截至2024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近11亿人(10.9967亿人),较2023年12月增长742万人,互联网普及率达78.0%。
(2)我国国家顶级域名.CN域名、.中国域名,注册量保持稳步增长。.CN域名是以.CN为后缀的域名,包括在.CN下直接注册的二级域名和在.CN二级域下注册的三级域名。截至2024年6月,我国域名总数为3187万个,其中国家顶级域名“.CN”数量为1956万个,占域名总数的61.4%,连续十年位居全球第一。“.中国/.中國”域名是以“中国/中國”为后缀的域名,是全球互联网上代表中国的纯中文顶级域名,更加符合中文使用习惯。目前,数博会(数博会.中国)、新华网(新华网.中国)、中央歌剧院(中央歌剧院.中国)、腾讯(QQ.中国)、蓝天救援队(蓝天救援.中国)、小度(小度.中国)、小米(mi.中国)等大型活动、机构和企业均启用了与其品牌或名称一致的“.中国”域名。截至2024年6月,全球已有62个中文顶级域名,在国内开展注册业务的中文顶级域达到32个,中文域名已成为我国互联网基础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3、我国互联网域名管理服务机构
(1)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全国的域名服务实施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一)制定互联网域名管理规章及政策;(二)制定中国互联网域名体系、域名资源发展规划;(三)管理境内的域名根服务器运行机构和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四)负责域名体系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五)依法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六)负责与域名有关的国际协调;(七)管理境内的域名解析服务;(八)管理其他与域名服务相关的活动。
(2)地方通信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域名服务实施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域名管理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政策;(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三)协助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域名根服务器运行机构和域名注册管理机构进行管理;(四)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域名系统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五)依法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六)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域名解析服务;(七)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其他与域名服务相关的活动。
(3)域名注册管理机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hina Internet Network Information Center,简称CNNIC)于1997年6月3日组建,是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科研事业单位,行使国家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职能,其职责是负责运行和管理相应的域名系统,维护中央数据库,主要管理的顶级域名是.CN域名、.中国域名、.公司、.网络。
(4)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是获得许可、受理域名注册申请并完成域名在顶级域名数据库中注册的机构。例如,易名中国、新网、阿里云、腾讯云等。
(5)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主要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WIPO AMC),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CIETAC ODRC),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
二、域名争议投诉机制简介
域名争议投诉,指投诉人对被投诉人域名向域名争议解决机构提出反对意见要求处理域名的制度。域名争议投诉,按照顶级域名种类划分为两类,一是国际顶级域名争议(如:.com .net )、国家顶级域名争议(如:.cn, .中国),分别向不同域名争议解决机构提起投诉。
(一) 国际顶级域名争议案件
1、审理机构:截止2024年9月,由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ICANN)授权的国际顶级域名争议解决机构有5家: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 (ADNDRC)、加拿大国际互联网争议解决中心 (CIIDRC)、捷克仲裁法院互联网争议仲裁中心、美国国家仲裁论坛、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WIPO)。
2、适用规则,主要为:1999 年 10 月 24 日《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2015 年 7 月 31 日《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之规则》,2015年7月31日生效《补充规则》。
3、投诉期限:没有期限要求。
4、投诉结果:根据《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第3条规定,投诉人可以通过投诉要求撤销、转让及变更争议域名。
5、审查要点
(1)根据《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第4条(a)款规定,域名争议投诉获得支持的三种情形是:(i) 你方的域名与投诉人拥有的商标或服务标记相同或极其相似,容易引起混淆;以及(ii) 你方不拥有对该域名的权利或合法利益;以及(iii) 你方的域名已被注册并且正被恶意使用。在投诉时,投诉人负有举证责任,必须证实以上三种情况同时存在。
(2)根据《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第4条(b)款规定,发现存在以下情况(特别是以下情况但不仅限于),则可将其作为恶意注册和使用域名的证据:(i) 一些情况表明,你方已注册域名或已获得域名,主要用于向投诉人(商标或服务标记的所有者)或该投诉人的竞争对手销售、租赁或转让该域名注册,以获得比你方所记录的与域名直接相关之现款支付成本的等价回报还要高的收益;或者(ii) 你方已注册该域名,其目的是防止商标或服务标记的所有者获得与标记相对应的域名,只要你方已参与了此类行为;或者(iii) 你方已注册该域名,主要用于破坏竞争对手的业务;或者(iv) 你方使用该域名是企图故意吸引互联网用户访问你方网站或其他在线网址以获得商业利益,方法是使你方网站或网址或者该网站或网址上的产品或服务的来源、赞助商、从属关系或认可与投诉人的标记具有相似性从而使人产生混淆。在诉讼时,投诉人需要提交证据证明案件符合以上四种情形之一,或其他恶意情形。
(二)国家顶级域名争议案件
1、审理机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WIPO AMC),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CIETAC ODRC),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
2、适用规则,主要为:2019年 6月18日《国家顶级域名争议解决办法》,2019年 6 月 18 日《国家顶级域名争议解决程序规则》。
3、投诉期限:根据《国家顶级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第二条规定,争议域名注册期限满三年的,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不予受理。
4、投诉结果,根据《国家顶级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专家组认定投诉成立的,应当裁决注销已经注册的域名,或者裁决将注册域名转移给投诉人。
5、审查要点
(1)根据《国家顶级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第八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应当得到支持:
1)被投诉的域名与投诉人享有民事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相同,或者具有足以导致混淆的近似性;
2)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对域名或者其主要部分不享有合法权益;
3)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对域名的注册或者使用具有恶意。
(2)根据《国家顶级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第九条规定,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行为构成恶意注册或者使用域名:
1)注册或受让域名的目的是为了向作为民事权益所有人的投诉人或其竞争对手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以获取不正当利益;
2)将他人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注册为自己的域名,以阻止他人以域名的形式在互联网上使用其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
3)注册或者受让域名是为了损害投诉人声誉,破坏投诉人正常的业务活动,或者混淆与投诉人之间的区别,误导公众;
4)其他恶意的情形。
三、域名争议投诉机制的作用
域名争议投诉机制是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途径,当权利人的商标名称、产品名称、域名等无形资产被他人恶意注册为域名时,可以通过域名争议投诉机制,或要求撤销该域名、或要求将该域名转移至自己名下。值得强调的是,域名争议投诉机制特有的争议域名转移规定,使得权利人在投诉成功后,可以直接受让该域名,无需重新申请注册,更为便捷。在“李锦记.中国”域名争议案件中,正理知识产权成功代理客户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提交对杨某恶意注册争议域名“李锦记.中国”的投诉,该中心经审查支持正理知识产权的观点,认为,争议域名“李锦记.中国”与投诉人在先注册的“李錦記”商标混淆性近似;被投诉人对被争议域名或者其主要部分不享有合法权益;被投诉人注册与他人注册商标混淆性近似的域名,故意阻止他人以域名的形式在互联网上使用其商标的行为模式,属于《解决办法》第九条(二)项规定的恶意使用域名的情形,进而认定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对域名的注册和使用具有恶意,综上认为,投诉符合《解决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全部三个条件,裁决将争议域名转移给正理知识产权客户。
域名争议投诉机制是域名争议解决机制的重要环节,可以有效衔接后续诉讼程序。在广州悠某公司与喜某公司网络域名权属、侵权纠纷案中,广州悠某公司不服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香港秘书处的裁决,向广州互联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争议域名为其所有,法院判决认为,根据域名争议解决机构采纳证据,结合广州悠某公司恶意注册行为,广州悠某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本案中,法院判决与域名争议解决机构裁定达成一致认定结论,为不服域名争议投诉裁决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济程序。
域名争议投诉机制是解决域名纠纷的重要措施,可以有力支持民事诉讼案件。在北京趣某公司、广州去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中,法院采纳域名争议解决机构对北京趣某公司的投诉缺乏理由支持的裁决结论,进而认定广州去某公司使用争议域名具有一定正当性。
结束语
综上所述,域名争议投诉是解决域名争议的有效方式。在处理域名纠纷时,笔者建议小伙伴们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尽早注册保护与企业字号、核心品牌、新产品等知识产权相关的域名。其次,注重域名监测工作,及时发现他人的恶意抢注。最后,积极应对域名恶意抢注问题,可以委托正理知识产权提供域名争议解决方案,确保妥善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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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件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