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总署不予核准备案:
(一)申请文件不齐全或者无效的;
(二)申请文件内容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或者不符合海关总署要求的;
(三)申请人不是知识产权权利人的;
(四)知识产权不再受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103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