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办的专利法实施40周年座谈会在北京成功召开。此次会议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系统总结专利法实施40年来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促进作用,并探讨未来如何不断完善专利法律制度,稳步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出席会议并致辞,副局长张志成主持会议并作总结。
申长雨局长在致辞中指出,4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专利事业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专利法经过四次修改,实现了法律制度的与时俱进;专利数量和质量稳步提升,我国已成为名副其实的专利大国;专利保护日益严格,激发了全社会的创新活力;专利转化运用加速推进,有效支撑了产业转型升级;专利领域的国际合作不断深化,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持续提升。面对新的历史起点,申长雨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专利工作法治化水平,助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服务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
座谈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副局长廖涛,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部门代表,专家学者、创新主体、代理机构代表等先后发言。他们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分享了与专利法相关的发展历程和工作体会,为进一步完善专利法律制度和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司法部等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单位,知识产权局系统有关代表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的成功召开标志着我国专利事业迈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未来我们将继续秉承创新精神和实践理念,不断推动我国专利事业迈向更高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专利法实施40年回顾
一、专利法发展历程
自198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正式施行以来,中国的专利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历史性成就。四十年来,专利法与时俱进,经历了四次重大修改,每一次都紧密贴合国家发展的需要,为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1993年的首次修改,适应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建设的需求,延长了专利权保护期限,扩大了保护领域,简化了审批流程,强化了侵权责任,为中国专利制度与国际接轨奠定了坚实基础。2001年的第二次修改,则顺应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国际规则,进一步强化了专利制度的公共政策属性,促进了科技进步与创新。
进入21世纪,中国在2009年进行了第三次修改,明确了绝对新颖性授权标准,加强了专利权保护,提升了自主创新能力,为创新型国家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而2021年的最新一次修改,更是在数字经济和新业态迅猛发展的背景下,引入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增加了专利权期限补偿制度,为应对新经济挑战、促进专利转化运用提供了更为完善的法律框架。
二、专利事业成就
专利法的不断完善,推动了中国知识产权事业的蓬勃发展。四十年来,我国专利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专利数量和质量稳步提升,已成为名副其实的专利大国。华为等众多中国企业作为科技创新主体和核心专利大户,在国内外专利市场中占据重要地位。
发明专利的平均审查周期大幅缩减,特定条件下的快速申请确权路径和机制也得以建立,为创新主体提供了更为便捷高效的专利保护服务。专利复审无效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和发展中为我国知识产权事业保驾护航。
此外,知识产权法院与法庭等特色机构相继成立,更是中国专利法治建设的一大特色。这些专业机构不仅有效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还显著提升了专利纠纷处理的效率和公信力。随着司法监督的加强,专利复审无效审查工作也得到了司法机关的高度认可,审查质量持续提升,社会满意度逐年上升。
三、对国民经济的显著贡献
中国知识产权事业的蓬勃发展,对国民经济和综合国力的提升产生了深远影响。专利保护的不断强化,有效激发了全社会的创新活力。越来越多的专利成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在华为等众多中国企业的引领下,中国不仅在国际专利竞争中崭露头角,还成为了全球专利体系建设和创新生态形成的重要参与者和贡献者。
专利制度的完善,还促进了高水平对外开放。中国积极参与国际专利合作与交流,不断提升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在“一带一路”等国际合作框架下,中国专利制度为沿线国家的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推动了全球创新生态的共建共享。
四、未来展望
展望未来,中国将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提高专利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完善专利法律法规体系,促进专利事业高质量发展。将积极推动专利审查质量和效率的提升,为创新主体提供更多高效、便捷的服务。同时,加强专利保护力度,推动专利转化运用,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深化国际合作交流,,为创新型国家建设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保障,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国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