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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院全面推进知识产权民事纠纷跨区域专业调解——协同打造知识产权“快保护”通道
2021-08-25        行业资讯        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为全面深化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建设,充分发挥专业力量化解知识产权纠纷作用,近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下称上海高院)、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联合召开知识产权调解工作推进会,共同发布《关于建立知识产权民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明确设立知识产权民事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下称专调委),统筹全市知识产权专业调解力量,对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和浦东、徐汇、普陀、杨浦四家基层法院,开展知识产权民事纠纷跨区域调解。

  推进会上,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处处长顾惠蓉宣读了首批专调委调解员名单,23名调解员来自于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人民调解协会、政法学院、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代理公司等,均擅长调解知识产权相关纠纷。

  完善调解机制

  推进会上,上海高院立案庭法官戴曙通报了实施意见主要内容。根据实施意见,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在中国(上海)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下称保护中心)设专调委,并择优选任擅长处理知识产权纠纷的调解员,负责开展知识产权民事纠纷调解工作。上海高院立案庭负责统筹推进诉调对接工作,知识产权审判庭负责指导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和浦东、徐汇、普陀、杨浦四家基层法院开展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委派、委托调解工作。专调委建立知识产权民事纠纷调解平台,对接入驻上海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实现知识产权民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全流程网上办理。

  在工作流程方面,实施意见明确,对当事人起诉到法院的适宜调解的知识产权案件,登记立案前,法院可以在线委派专调委进行调解,并向起诉人进行告知;登记立案后或者在审理过程中,法院认为适宜调解的案件,经当事人同意,可以在线委托专调委进行调解,并告知当事人。法院诉前委派调解,经专调委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委派法院在线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法院诉中委托调解,经专调委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出具调解书的,由委托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处理。

  “从行政机关角度而言,实施意见的出台取得了三大突破:一是首次在保护中心探索设立专调委,负责开展知识产权民事纠纷调解工作。从全市范围内选拔调解员纳入专调委统一管理,由专调委下设的秘书处负责案件对接、案件分派、案件跟踪、调解员考核等工作。二是合理配置知识产权纠纷解决的社会力量,实现知识产权纠纷跨区域调解,探索解决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案源分布不均问题。三是与司法保护进一步紧密衔接,实现诉调对接工作全流程网上办理,协同打造知识产权‘快保护’通道。”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余晨说。

  发挥调解作用

  自2020年7月起,在上海高院和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的指导下,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下称浦东法院)开始对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上海中心,协同开展涉外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截至目前,已成功调解知识产权案件4件。“调解成功的案件包括侵犯商标权纠纷、著作权许可合同纠纷等类别,涉及企业分别来自美、英、法等国。”浦东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法官刘嘉洛介绍。

  “保护中心将加快推进专调委的筹建工作,制订规章制度,建立协调合作、联动处理机制,搭建知识产权民事纠纷调解平台,实现知识产权民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全流程上网,努力在实践中找到调处知识产权纠纷的好方法、好路子。”保护中心主任徐卓群在推进会上表示。

  上海高院副院长张斌对加强知识产权诉调对接工作提出三点建议:一是提高站位,转变观念,充分认识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改革的重要意义,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改革是实现知识产权“大保护”“快保护”、推进知识产权司法领域改革、满足人民群众知识产权保护需求的必然要求。二是聚焦重点,补齐短板,不断推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改革取得新进展,从制度上和机制上回应和解决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改革中存在的认识理念、队伍保障、专业指导、调解效率等难点问题。三是数据助力,科技加成,努力实现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转型升级,使在线调解平台实现裁判规则指引、纠纷案例预判、在线调解、司法确认、诉调对接等多种功能的深度融合。(通讯员 高 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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