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江苏分中心印发《关于组织申报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站的通知》,启动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站建设工作。
该通知明确,将在符合条件的江苏省总商会的海外商会组织、各类海外经贸合作园区,以及设立了海外分支机构的江苏社会团体,建设2至3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站,建设期为2年。工作站将作为江苏分中心的海外分支机构开展工作,江苏分中心为工作站提供业务指导和工作帮助,工作站积极配合江苏分中心为对口国家或地区的江苏创新主体提供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服务。
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站建设,对于健全完善江苏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服务体系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将更好地帮助江苏创新主体科学运用知识产权规则参与国际市场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