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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代理业务培训系列讲座(一)
2019-04-15        正理工会        来源: 原创

导语: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于2016年12月12日通过了《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共31条,主要涉及审查范围、显著特征判断、驰名商标保护、著作权、姓名权等在先权利保护等实体内容,对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所涉及的重要问题和审判实践中的难点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于2017年3月1日起施行。同时,为适应《商标法》第三次修正,进一步规范和做好商标审查和商标审理工作,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进行了修订。
北京正理商标事务所为了帮助公司一线业务人员尽快理解、学习掌握《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与《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的相关内容和法律适用,正理商标公司于3月至4月为业务部门集中做三次培训。邀请正理律师事务所主任,商标公司副总经理张宏、公司资深商标代理人及律师徐进经理、李淑华经理作为主讲人。并于3.30号下午张宏律师开始第一讲。出席此次讲座的是各业务部门经理、代理人和高级助理岗位的员工。

会议讨论中

本次讲座的主题是:最高院《商标授权确权规定》的理解和适用。讲座中,张宏律师对《规定》进行全方位讲解,并引起参会人员的热烈讨论。讲座历时2个小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此次讲授学习圆满完成,业务人员对刚刚施行的《规定》也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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